摘要
索赔事项的到位与否,涉及到该项目的亏损或者盈余及多少的重要指标,也是反映该施工企业项目管理水平的重要体现,希望各施工单位能够重视索赔事件及索赔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有效的保障项目利润的实现!
工程索赔是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非自身原因或者另一方为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通常是指承包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非自身原因造成工程延期、费用增加而要求业主给予补偿损失的一种权利救济措施。往往工程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极低的价格承接到工程,主要是想在施工过程中争取索赔事项来弥补当场的低中标风险,从而获得利润。而实际操作过程中,承包人仅知道部分索赔事项,往往延误了索赔时间和索赔项目导致自身利益受损。
工程索赔的主要环节大致有如下几项:1、延迟交付施工现场;2、延迟供应材料、设备;3、拖延质量验收;4、迟延支付工程款;5、赶工费的增加;6、不可预计的障碍发生等等。以上这些都是可以向业主提出索赔的事项,建议在施工合同中用在专用条款中将各项事项发生的节点约定清楚,等到发生索赔事宜时,可以有据可循!
如果出现上述索赔事项后,如何很好的完成索赔行为就成为各个施工单位的诟病了,下面我结合办理施工案件的经验和部分项目经验的实际体验,来和大家探讨一下如何防范工程索赔的风险。
首先,要提高承包人合同管理人员的合同管理意识和索赔意识,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对公司的项目管理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只有承包人管理人员具备索赔意识后,才能在施工过程中注意对有关索赔资料进行收集和整理。
其次、及时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证据,包括招标文件、工程合同及附件,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施工图纸、技术规范等;更长各项有关设计交底记录变更图纸、变更指令等;工程各项经发包人或工程监理签字的签证单;工程各项往来函件通知答复等;工程各项会议纪要,施工计划和现场施工记录等;施工日报及工长的工作日记、备忘录等,已经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气象记录温度风力雨雪等;工程材料的采购、订货运输进场验收使用等方面的凭据。
再次、及时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在索赔事件发生后,施工单位应把握索赔时机在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声明将对此事件索赔,监理收到通知书后,应尽快收集能够支撑索赔成立的证据,编制索赔报告,在监理收到通知后28天内,再交监理提出索赔的具体内容。如果对方不作出反应,可以要求对方在索赔报告上签收,或者邮件到对方指定的收件地址,表明对方已经收到了索赔通知,等到施工过程后期找机会进行确定,或者工程验收决算时一并提出,不然将失去索赔权利。
最后、还是要加强索赔的管理。施工企业应建立索赔管理台账,及时详细记录合同工期内发生的每笔索赔事件,完工时形成一份完整的台账,作为竣工验收资料的组成部分。承包人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要克服只注意索赔事项的提出,不重视索赔过程中的证据收集和及时作出索赔报告的坏习惯。
索赔事项的到位与否,涉及到该项目的亏损或者盈余及多少的重要指标,也是反映该施工企业项目管理水平的重要体现,希望各施工单位能够重视索赔事件及索赔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有效的保障项目利润的实现!
关于支持引导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加大服务力度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支持引导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加大服务力度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通知
工信部企业[2008]3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贸委(经委)、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局、厅、办):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持经济稳定增长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信用担保机构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现就支持引导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服务力度、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等问题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服务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近年来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为主体的担保业已初步形成,担保资金逐步增加、业务能力不断增强、服务领域正在拓展、运行质量逐年提高、企业和社会效益显著提高,为中小企业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当前,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特别是金融危机影响,部分地区和行业的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出现较大困难。中小企业融资难更为突出,资金供应矛盾加剧,一些企业因资金链断裂而停产倒闭,已影响到企业生产的基本稳定。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目前中小企业的经营困难,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从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快结构调整和促进经济增长的责任出发,从保持社会稳定,保证就业稳定出发,必须高度重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工作。引导担保机构充分发挥自身在提升中小企业信用,分散分担中小企业贷款风险,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切实引导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加大对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担保服务力度
面对当前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要引导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创新体制机制,积极拓展担保业务,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帮助中小企业尽快走出困境。支持担保机构简化贷款担保手续,坚持便利原则,便捷企业申请,有条件的可开辟贷款担保绿色通道,尽量缩短贷款担保办理时间。要加强与银行协商,争取在授信额度内采取“一次授信、分次使用、循环担保”方式,提高审保和放贷效率。
合理确定并适当降低贷款担保收费标准。综合考虑借款人信用等级、贷款方式、贷款金额、贷款期限、管理成本、风险水平、资本回报及当地市场利率水平等因素,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贷款担保收费标准。对有产品、有信用、有发展前景,确因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的中小企业,要降低担保收费标准,特别是对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的担保机构要实行低收费,减轻企业融资成本。对还款确有困难的企业,要积极加强与协作银行沟通,争取予以适当展期,或由短期贷款转为中期贷款,以实现续贷续保,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引导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改进贷款担保服务方式,及时了解企业特别是经营困难的资金需求,积极主动寻找客户。对客户群要作市场细分,对重点和优质客户,要在担保审批、收费标准、信用额度、担保种类等方面提供方便和优惠。对暂时达不到担保要求的中小企业,要开展咨询和培训等服务,培育潜在担保客户。
三、切实发挥担保机构在促进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上的积极作用
当前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主要集中于出口加工型和轻工、纺织等劳动密集型企业。这类企业正处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关键时期,要引导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在推进中小企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转变发展方式方面发挥促进作用。注重支持市场开拓功能强、有自主品牌、有专利技术的创新型企业以及产品质量好、节能环保的中小企业的贷款担保需求,优先为有产品、有市场、有信用、符合产业政策的中小企业提供便捷快速贷款担保服务。对中小企业调整、重组和改造项目,要加大担保支持。对就业容量大、劳动密集型的中小企业,要积极提供一些确保生产岗位稳定的担保业务。对工艺技术落后、安全生产隐患大、产品质量差、环保不达标的企业,不能提供担保。
要引导担保机构拓展贷款担保用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就业情况,除积极提供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需求外,积极为中长期贷款提供担保服务。当前,要配合有关部门为下岗职工安置就业和创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四、引导担保机构规范业务,防范风险
针对当前中小企业面临的形势,在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大力拓展贷款担保业务同时,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也要积极引导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高度重视防范担保风险。完善内部风险管理制度,确保充足的现金流,切实防范担保风险。要切实加强对担保机构运营的监控,及时跟踪贷款担保走向及变化,形成有效的风险识别、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适时建立对担保风险定期分析制度,发布担保市场和担保运营情况的信息。
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引导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加强自身管理,规范操作行为。对从事小额贷款担保、帮助中小企业解决当前困难的担保机构形成的代偿损失,要通过财政补助、风险分担等多种措施降低担保风险,确保担保能力不受影响。通过市场信息收集和评估,定期分析行业风险、产业链风险和受保企业风险,切实防范和化解担保风险。
五、加强对担保机构的组织协调和服务指导
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加强与财政、人行、税务、银监等部门协调配合,采取有效政策引导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加大对目前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担保服务支持力度。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开展的小额贷款担保服务,要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支持,用好中央财政担保业务风险补偿、奖励和营业税减免等政策。对信用好、管理能力强、业绩突出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引导协作银行与其建立平等紧密的合作关系,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共同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宣传,认真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坚定克服当前困难的信心,加大调研力度,对由于融资难、贷款难、担保难影响到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等问题,特别是停产亏损企业情况和下岗职工等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要高度关注,并及时分析,加强信息反馈,上下配合,齐心协力,为促进中小企业稳定健康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